为做好2025年“夏送清凉”物资采购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不低于三方竞标的方式确定“送清凉慰问品”采购供应商,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参加,具体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及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提供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同类单位供货经验;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4.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5.不接受联合投标体。
二、具体采购要求
1.本次采购范围人数约300-400人,按实际金额进行结算,标的分两个部分:(1)清凉包;(2)医药箱;
2.按照每人不高于200元/份的价格配置清凉包,套餐内容必须包含以下产品:洗发水、沐浴液(或香皂)、驱蚊液(含避蚊胺)、清凉油(或风油精)、牙膏、牙刷、毛巾;
3.按照不高于1000元/份的价格配置医药箱,套餐内容必须包含以下产品:人丹、藿香正气口服液、十滴水、复方倍氯米松樟脑乳膏(无极膏)、板蓝根颗粒、碘伏、棉签、创口贴、电子血压仪;
4.清凉包及医药箱外包装需可定制湖北工建工会标识;
5.供应商需提供免费将物品寄送至指定地址的服务。
三、响应文件编制及投标报价要求
1.公司简介:包括企业规模、经营范围、相关业绩等;
2.资质证明: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纳税证明等相关材料;
3.报价方案:按照本次采购要求提供具体方案,提供详细分项报价表,每家单位仅可上报1套方案(包含产品品牌、规格配置和照片,没有按要求提交方案的视为废标),清凉包报价不得高于200元,医药箱报价不得高于1000元;
4.其他材料: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支持性文件(如过往类似项目合同、荣誉证书等)。
四、合同主要条款
(一)运输方式和交货地点
1.交货时间地点:产品于2025年7月31日前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2.提货方式:乙方根据甲方员工要求快递到指定地址,全国包邮,质量与合同约定一致,外包装无破损。
3.甲方验货后,乙方不负责人为因素造成的产品损坏。
4.与买卖相关的单证转移:每次收货时,甲方须填写收货凭证并签字。
5.货物交付前,货物的灭失、毁损风险由乙方承担。
(二)验收
1.验收时间: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在24小时内对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进行初步验收;如品种、型号、规格、数量不符合规定和合同约定的,甲方在验收完毕后的2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异议和处理意见。对货物质量的异议不受时间限制,随时发现可以随时提出异议。乙方在收到甲方异议后,应在48小时内负责处理;如果乙方逾期不予处理或收到异议通知后置之不理的,视为同意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甲方有权将收到的货物自行处理,因此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验收方式:快递信息为准。
(三)结算与支付
1.本合同总价为含税总价,根据采购量据实结算。本合同款项包含了成本、税费、装卸、售后服务等乙方为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包含的一切费用。
2.货款支付方式:所有产品配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于4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全款(含税)。
3.结算:按照上条的结算方式,甲方应按照结算时间节点(45个工作日内)及时为乙方办理结算手续。乙方收款前需向甲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4.付款方式:对公付款至公司账户,杜绝任何现金交易。
五、评分核心要点
1.技术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配置符合性、产品质量与品牌、包装定制方案、配送服务方案响应度;
2.商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资质与信誉、财务状况、同类供货业绩、售后服务承诺;
3.价格部分:报价合理性。
六、投标文件制作、密封、提交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一正二副,共三份文件。
2.投标文件封面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3.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胶装,不散不可拆卸)成册,并进行密封。
4.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1)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2)投标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
(3)投标日期。
5.投标文件密封袋封口处应贴密封条并加盖投标人印章。
6.递交方式:纸质文件密封邮寄送达,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区花城大道8号武汉软件新城B16栋,湖北工建前台(只接受顺丰邮寄,不接受其他快递方式及现场递交)。
7.截止时间:2025年7月7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当面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七、其他说明
1.本项目无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报名方式: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4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止,欢迎对此项目感兴趣的公司将报名表电子版(盖章)发至2409344905@qq.com。
3.若有不尽事宜需要沟通联系者,请通过邮件(联系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下午17:00)申请获取。
4.开标时间:2025年7月10日(无需到场讲标),中标单位将在24小时内以电话形式告知,未中标单位不再另行通知。